一般项目: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物联网应用服务;互联网安全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网络技术服务;软件开发;大数据服务;软件外包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信息系统集成服务;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计算机系统服务;文艺创作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